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>的公告》(〔2017〕年第31号)有关规定,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受理了吉安顺时行税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行政登记材料。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:
一、名称:吉安顺时行税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
二、组织形式:普通合伙
三、股东:刘剑、谢春庭
四、法定代表人:刘剑
五、职业资格人员:刘剑(税务师,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7360002239)、谢春庭(税务师,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12382)。
公示从2019年7月15日至7月19日,共5个工作日。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,欢迎来人、来函、来电向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反映,反映问题要求事实清楚、真实,要求实名反映。
联系人:曾锐
联系电话:0791-86650902
通讯地址: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(南昌市红谷南大道456号,邮编:330000)
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
2019年7月15日